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梯视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电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的地方电梯***广告降到了100多元一月,电梯框架还有投放的必要吗?
有,电梯广告和汽车广播是一个性质,都是用户在特定情况的接受方式,且无法替代。
就像你开车的时候,无法接收除路况外的视觉信息,只能接收听觉信息,所以广播虽然发展缓慢,但是却无法替代,尤其是广播和汽车广播结合以后,简直过得不要太幸福。
同理,电梯里面,手机没有信号,无法获得其他信息,只能在电梯里面进行封闭的信息交互。实验证明,无论是几个人,再坐电梯时,都会注意到电梯广告,只是注意的时间频率不同而已,但是效果总是一致的。
陈翔居民楼的电梯监控***为什么可以被调取曝光?这涉及侵犯他人隐私么?
普通公民擅自调取并公布监控录像属于违法行为,传播和公布他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
社会上的监控,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公安摄录摄像头(含治安摄像头和交通违法摄像头)、涉密或金融机关为监控或安全防卫所用摄像头、物业公司或业主自行安装使用的摄像头。
由于存在密级和使用权限,前两种摄像头普通公民无法接触,但对于一般物业公司在小区内部设置的摄像头,公民是否有权调阅,很多人却并不明朗。
从功用角度看,物业公司安装在小区内部、楼道和电梯内部的摄像头,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小区治安安防等级,减少违法犯罪的产生,当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时,可以作为证据依法调取,此外对于电梯内部摄像头,还兼具有在电梯故障时,观察和联系轿厢内部人员使用。
其实归结起来就是两项:保障治安和便于救援。
那么普通公民是否有权利调取小区摄像头?
小区内部摄像头,涉及到小区业主的个人隐私,如果监控***不加限制地流传将对业主的个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所以除非有正当事由,否则普通公民无权查看监控***。
所谓正当的事由,主要包含寻找遗失物、寻人、查看违法或犯罪线索,如业主家中遭遇***,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帮助其调取相关***进行确认;但如果将***用于捉奸、打探他人行为踪迹等目的,则无权接触***。
相信大家今天都被演员陈翔“”出轨”的新闻刷屏了,有网友曝光了居民楼一段监控***,爆料陈翔和其前女友毛晓彤分手原因疑似因为陈翔出轨江铠同,监控画面经过和演员江某机场图比对,相似度很高,***里演员江某随后走出电梯鬼鬼祟祟的探头探脑更是令人生疑,当晚,毛晓彤发博“从没想象过这一幕会出现在我眼前”而更令人叹服的是,陈翔前女友毛晓彤的“搬家”行为,四个多小时后,毛晓彤叫了几名大汉收拾行李搬离陈翔家。
陈翔工作室随后发布声明称所谓“陈翔与毛晓彤分手真相”内容为不实***及信息,已涉嫌侵犯陈翔个人名誉权,将***取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私人可以调取小区监控么?
普通人是有权调取小区监控录像查看的但是有限定条件。公安机关在为侦破案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调取监控录像进行取证。但是要出具相应的手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七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商场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而监控就是物业公司实现安全防范义务、商场实现安全保障义务的手段之一,物业公司、商场等公共场所有义务提供监控录像,配合业主、消费者寻找线索。
普通人私自调取和使用监控,其实是犯法的。像这个***的发布者已经涉嫌侵犯陈翔个人隐私权,即便是公共区域的监控,也不能随意调取。
明星也是人,是人就应该有隐私,大家在“吃瓜”的同时也应该看出来这背后折射出来的法律现象,明星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之间很难平衡,毕竟“”欲戴***,必承其重”啊。
这个问题来讲,肯定侵犯了隐私权。更重要的是,这个问题涉及到更深一步的民刑区分问题,即民法总则意义上保护的公民隐私权,和刑法意义上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首先,《民法总则》第110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同时,111条又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本案中,小区电梯监控,架设目的是为了小区物业管理需要和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保障需要,摄录的内容主要都是小区业主的日常活动内容,包含了业主的体貌特征、家庭朋友信息、生活轨迹和生活规律时间信息等,属于居民业主的极其私密的信息内容,显然属于《民法总则》中所保护的公民个人隐私权,依法受到民法法律的严格保护。
另一个层面,《刑法》层面则强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与此同时,两高《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公通字〔2013〕12 号)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在本案中,被泄露和曝光的居民电梯***,显然更符合民法关于公民隐私权的规定内容,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身权益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例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透露和曝光***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
与此同时,由于问题中未明确阐述在曝光过程中是否同时泄露了公民其他个人信息,故本案同时存在侵犯隐私权和公民个人信息两个层面的违法可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